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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8-07-02 10:10 | 编稿:郭劲松 

教职成司函〔20188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推进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建设与应用,服务教育行政部门宏观决策,促进高职院校精细管理、中职学校规范管理,加快推动新时代职业教育信息化,现就2018年平台数据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平台数据是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全面及时掌握分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发布年度质量报告、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各地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排专门人员,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真实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二、采集范围

  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均须按要求上传平台数据(含民办和当年升本的高职院校)。因撤销备案、停止招生、数据涉密等原因不能按要求上传的学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须于20181031日前将学校名单及情况说明函报我司(传真:010-66096232 邮箱:sfgz@moe.edu.cn)。

  《关于确定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省份及试点院校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72号)确定的9个省市的27所中等职业学校须按要求开展平台数据采集和上传工作。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本省统一要求开展平台数据采集工作。

  三、平台版本

  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简称全国诊改专委会)分别升级维护了网络版标准版两种平台供高职院校选用。网络版平台能够尽可能避免数据采集和传送过程中因人为失误造成的错误,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使用自主开发平台采集数据的,所用平台的数据结构须与国家平台相匹配,采集的数据须使用网络版平台检测通过后再按要求同步上传。

  四、平台下载

  高职网络版标准版平台可于2018720日后,在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http://www.tech.net.cn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专栏或职业教育诊改网(http://www.zyjyzg.org高职数据中心中职数据中心专栏下载。

  中职网络版平台可于2018720日后,在职业教育诊改网(http://www.zyjyzg.org中职数据中心专栏下载。

  五、其他

  1.高职数据提交后将自动上传至教育部云空间。高职标准版平台数据须导入网络版后提交上传。中职诊改试点省份的平台数据将上传至全国诊改专委会秘书处系统数据中心。所有数据上传的截止时间均为20181031日。

  2.上传学校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我司将对各地和各学校年度数据传送工作的时效性、合规性以及平台数据的使用情况进行通报。

  3.我司委托全国诊改专委会分别组织2018年中、高职平台系统使用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数据采集传送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技术团队咨询。

  技术咨询电话:

  高职:13688893574 13688893174

  中职:021-31136180 14702103427

  技术服务QQ群:

  高职:385092265 220656879

  中职:161551395(试点校) 218553512(其他学校)

  专家咨询邮箱:

  杨应崧yingsongyang1@hotmail.com

  何锡涛hexitao315@126.com

  樊至光1667940811@qq.com(高职)

  张 晞13802975536@139.com(高职)

  陈燕群chenyanqun5156@163.com(中职)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8628

转自教育部网站:

http://www.moe.gov.cn/s78/A07/A07_gggs/A07_sjhj/201807/t20180702_341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