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收费标准的确定和报批程序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文件精神,我校面向学生、面向社会人员的培训收费标准和报批程序如下:
1.培训收费标准的确定
(1)面向在校学生的培训遵循自愿原则,严格按核定课时量开班,不得减少课时量,降低培训质量,培训内容不得与全日制学历教育专业教学计划同质。收费标准参照湘潭市物价局《关于湘潭职业技术学院短期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制定。
(2)面向社会人员的培训收费标准由成人教育培训部、培训承办单位商校外送培单位和个人依据湖南省财政厅、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行[2017]7号)文件规定的综合定额标准确定。
2.培训收费标准报批程序
(1)面向在校学生的培训收费标准报批程序为:
承办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拟定收费标准,制定培训方案→成人教育培训部审核→报校党委会议审批。
(2)面向社会人员培训收费标准确定,由成人教育培训部、培训承办单位商校外送培单位和个人依据《湖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综合定额标准确定。
二、培训项目的预算、支出、结算
1.严格按有关规定预算。面向在校学生培训项目的预算根据经校党委会审批的标准确定,面向社会人员培训项目的预算根据培训和送培双方协商,依据《湖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确定。
2.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培训费支出严格按《湖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开云登陆入口继续教育创收资金分配和管理办法》(校发[2018]12号)文件确定的范围、项目、标准支出,不得扩大范围、增加项目、提高标准。
3.严格执行一项目一结算。依据《湖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开云登陆入口继续教育创收资金分配和管理办法》进行项目结算。
三、培训经费结余调剂使用
培训经费结余主要应用于办学条件的改善,培训师资和培训管理人员的学习提高。根据《开云登陆入口实际绩效工资改革方案》中“教学单位实际绩效工资总量由本单位教学实际绩效工资总量之和+本单位实验教师岗位人员实际绩效+本单位非教学岗位人员实际绩效工资总量+教学院部继续教育创收经费总额确定”的规定,培训经费结余可适当调剂用于全日制学历教育课酬和其他预算金额不足的培训项目。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