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3月13日湖南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是当前最大的政治和任务”要求,从严从紧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新的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学校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作如下补充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严把疫情防控校门关。在湘潭市阳性病例清零前,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非必要不出门,确需出门,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重启两校区校门辅导员值班制,查验出门学生请假手续。所有进入校园人员均须测量体温、核验身份,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红码黄码人员和密接次密接人员严禁入内。校外人员和车辆须实名登记,建立校外人员和车辆出入台账。外卖实行定点不见面交接,外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交接前须查码测温。
二、大力推进疫苗接种。建立疫苗接种台账,并动态更新。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疫苗(加强针)接种全面摸排,在校内开设疫苗接种方舱,对应接未接人员分部门(学院)逐人落实,确保3月15日前疫苗(加强针)接种全覆盖。
三、加强师生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建立好台账。教育师生关注个人健康状况,关注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码和行程码状态,落实“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校内保安、物业、食堂和宿管等高风险人群信息录入省防控信息系统,逐月进行核酸检测。
四、引导师生加强个人防护。要求师生坚持佩戴口罩,控制社交距离,非必要不出行,教职工非审批不出省。加强校外实(学)习学生疫情防控教育和管理,教育引导校外实(学)习学生严格遵守实(学)习单位及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加强个人防护,增强防护意识,落实防控措施。
五、坚持家校协同防控。加强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监测,特别是有家庭成员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要第一时间报告所在部门(学院)。
六、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宿舍、教室、图书馆、实验实训室、公共卫生间、快递点等校内重点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环境消杀、通风换气、卫生清洁等工作,并建立台账。快递进校前第一时间进行消杀处理。
七、坚持多病共防和人、物、环境同防。加强春季常见多发传染性疾病防控和宣传教育,加强食堂和超市食品监管,增加重点环境和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消杀频次。
八、加强疫情防控督促检查。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漏洞、补短板,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开展符合疫情防控规定。
九、做好单独招生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单独制定单独招生考试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维护考生权益,确保考生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平安稳定。
疫情防控,责任重于泰山。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全校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个别疫情爆发地的教训,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严峻性、复杂性和极端紧迫性,在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特别做好重点人群、公共场所和关键时段的防控,合力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开云登陆入口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