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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概况
工作职责

教务处工作职责

1、组织和安排全校的教学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和主持召开学校有关教学工作会议。

2、负责组织各院部制订、修改和审查、调整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或考纲)及新增专业的申报组织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每学期全校的开课计划,编制“三表”(教学进程表、教学任务表、课程表)。

4、负责全校教室的安排、调配和监督、管理。

5、负责全校教学督导工作,对各教学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教学质量进行定期分析,组织听课、评课和教学信息的收集与反馈工作。

6、负责组织英语、计算机等过级考试及办证工作;负责全校学生的成绩管理和学籍管理,执行学生升留级制度,发放学生有关学历证件和处理学生有关学历事宜。

7、负责全校每学期教材征订发放等工作。

8、对各院部实施教学、实习计划和大纲、课程教学进度的情况进行督查。

9、负责全校的考试工作。

10、负责教学系统讲义、资料、教学用品发放和实验实习指导工作。

11、负责全校的电化教学及电教设备的管理与维修。

12、负责全校实验实训、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工作。

13、负责全校教学实习的组织安排,开展实习检查指导等工作。

14、负责全校“专升本”工作。

15、负责全校技能鉴定站的设立与管理工作,负责学生技能等级证、职业资格证的培训与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