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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云登陆入口专职教师 考核办法(2024 年修订稿)》的通知
编辑:邓洁嫔     发布时间:2024-09-06    浏览:289

开云登陆入口专职教师考核办法

2024年修订稿)

为进一步客观评价学校专职教师各项工作业绩,积极推进专职教师考核评价工作,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活力,着力打造一支品德高尚、专业突出、素质全面的高水平教师队伍结合学校实际,对原有专职教师考核办法进行修订调整,特制定《开云登陆入口专职教师考核办法(2024年修订稿)》。

一、考核原则

(一)突出师德,注重实绩。重视教师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的考核,强调教学科研业绩、社会服务水平和个人发展能力的全面考核,将师德考核贯穿于各项考核的全过程。

(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力求考核方式公平公正,考核体系明确科学,考核过程实事求是,考核结果准确合理。

(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坚持考核量化指标分值与实际工作业绩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对象

全员聘岗后所聘岗位为专职理论教师和实验教师岗位的人员(含实验教师)。

三、考核项目、类别及分值

考核由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自身发展等五个方面组成。

本标准针对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专职教师,分项积分和综合积分如下:

考核

分类

考核项目

总分值

师德师风

教育教学

科学研究

社会服务

自身发展

专职理论教师

20分

120分

45分

5分

10

200

实验教师

20分

145分

20分

5分

10

200

(一)师德师风(20分)

师德师风项目考核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院(部)负责。

1. 表彰奖励5分

国家级、省级、市级党委、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学校党委、行政关于师德师风方面(如优秀、先进、积极分子、标兵、模范等个人和团队称号)和基层党建方面(如示范岗、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等个人和团队称号)等荣誉(不含教学竞赛奖项不与“自身发展”项目重复计分),分值如下

 

国家级

5/项

省级

4/项

市(厅)级

2分/项

校级

1分/项

备注: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的行业部门组织获得的荣誉,降低一个等级计算;团队成员按照校级0.5分、市(厅)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2.5分计算分值。

2.工作态度15分

按时出勤,积极认真参与学校和教学院(部)的各项工作,具体考核指标详见附件1《开云登陆入口专职教师工作态度考核指标体系》。(“师德师风”所含各项可累加计分,同一项目取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3.凡在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师德师风考核项目计满分: 

1)被授予省级及以上“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劳动模范”教书育人楷模和“双带头人”标兵荣誉称号的。

2)个人的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在国家级、省级的主流媒体(即官方发布的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或网络媒体)进行了专题宣传报道(主流媒体的认定由学校开云(中国)负责)。

4.凡在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年度师德师风考核项目记“0”分。

1)根据学校印发的《开云登陆入口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文件要求,存在师德失范行为并造成重大影响,经党委会确认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3)受到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

(二)教育教学

1.教育教学考核项目、分值及责任部门

1)专职理论教师(120分)

考核项目

分值(分)

责任部门

教学工作量

50

教务处、教学院部

教学质量

30

教务处、教学院部

教育教学建设

30

教务处、教学院部

教育创优

10

工处、教务处、团委招就处、

继教学院、创新创业中心、教学院部

2)实验教师(145分)

考核项目

分值(分)

责任部门

教学工作量

60

教务处、教学院部

教学质量

50

教务处、教学院部

教育教学建设

25

教务处、教学院部

教育创优

10

工处、教务处、团委招就处、

继教学院、创新创业中心、教学院部

2.各项目考核内容及分值

1)教学工作量

教学基本工作量由教学院(部)按各学院(部)年均教学工作量进行统计(专职教师协带实验课的自然课时量纳入工作量统计),最终以教务处核定为准。

②原则上年均基本工作量不低于8学时/周×实际教学周,周学时不能超过30学时(三年制第四学期实际教学周为8周,其余实际教学周为16周)。达到基本工作量专职教师计45分、实验教师计55分。

③超工作量为实际工作量减基本工作量。超工作量≦0.5倍基本工作量,加计1分,超工作量>0.5倍基本工作量且≦1倍基本工作量,加计2分,依次类推。超工作量加分最多5分。

④未达到基本工作量的该项分值计算办法为:实际分值所占基本工作量分值比为实际工作量与基本工作量之比。

公派脱产学习、访学进修、休产假校聘院用人员等均视为完成该时段基本教学工作量。

2教学质量

考核办法参照《开云登陆入口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考核分级办法》(校发202027号)文件执行。

①专职理论教师(30分)

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考核等级及分值

等级

A等

B等

C等

D等

分值(分)

30

27

21

18

实验教师(50分)

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考核等级及分值

等级

A等

B等

C等

D等

分值(分)

50

45

35

30

3教育教学建设

①教育教学建设项目考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计分办法按照附件2《开云登陆入口专职教师考核教育教学工作量计分细则》执行

②教育教学建设项目工作总分=教育教学工作量总分+校级教研教改项目工作量总分(按照每个项目为5分的标准进行计算)

③平均分=同级考核组教师教育教学建设项目工作量总分/同级考核组有实际得分的人数。

④专职理论教师教育教学建设项目总分为30分,实教师教育教学建设项目总分为25分。该项目折算分值按《教育教学得分计分标准与折算分值对应表》进行核定。

教育教学得分计分标准与折算分值对应表

等级

    

折算分值 (分)

专职理论教师

实验教师

1

总分为零分

0

0

2

零分<总分<平均分的10%

3

5

3

平均分的10% ≦总分<平均分的30%

6

7

4

平均分的30% ≦总分<平均分的50%

9

9

5

平均分的50% ≦总分<平均分的70%

12

11

6

平均分的70% ≦总分<平均分

15

13

7

总分=平均分

18

15

8

平均分<总分<平均分的130%

24

20

9

平均分的130% ≦总分<平均分的170%

27

23

10

总分≥平均分的170%以上

30

25

4教育创优

教育创优项目分为管理类和竞赛类。管理类中,本年度担任班主任、班级导师、社团指导老师等其它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分,及所带学生集体获评国家、省、市、校级荣誉(以获奖证书为准)的计分办法如表格所示。竞赛类,本年度担经教务处学工处、招就处、团委、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审核参加或组织(含创新创业类、思政项目类、人文艺术类竞赛、体育竞赛类、其他竞赛大赛指导老师的基本分及所带团队获奖计分办法表所示:

类别

承担项目

基本

分值

各项目

获奖级别

获奖分值

管理类

班主任(1年)

2

国家级

省级

市(厅)级

校级

8/项

5分/项

2分/项(不多于2项)

1分/项(不多于3项)

班主任(1个学期)

1

班级导师

1

社团指导老师

1

其它学生教育

管理项目

1

学生

竞赛类

创新创业类

思政项目类

人文艺术类

体育竞赛类

其他经认定的竞赛

1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按照《专职教师考核教育教学工作量计分办法》(附件2)执行

备注: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的行业部门竞赛,基本分值按照低一个级别计算;教育教学项目所含各项可累加计分,同一项目取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三)科学研究

1.科学研究项目考核工作由科研处负责。科研工作量的计分按照附件3《开云登陆入口专职教师考核科研工作量计分办法》执行。

2.科研工作量总分=各科研计分项目得分之和。

3.平均分=同级考核组教师科研工作量总分/同级考核组有实际得分的人数。

4.专职理论教师科学研究项目总分为45 分,实验教师科学研究项目总分为20 分。该项目折算分值按《科学研究得分计分标准与折算分值对应表》进行核定。

科学研究得分计分标准与折算分值对应表

等级

    

折算分值 (分)

专职理论教师

实验教师

1

总分为零分

0

0

2

零分<总分<平均分的10%

5

4

3

平均分的10% ≦总分<平均分的30%

10

6

4

平均分的30% ≦总分<平均分的50%

15

8

5

平均分的50% ≦总分<平均分的70%

20

10

6

平均分的70% ≦总分<平均分

25

12

7

总分=平均分

30

14

8

平均分<总分<平均分的130%

35

16

9

平均分的130% ≦总分<平均分的170%

40

18

10

总分≥平均分的170%以上

45

20

(四)社会服务5分

社会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和教学院(部)负责。

社会服务项目包括承担社会培训、承担校内外学术讲座、参与社会培训和志愿服务(含基层服务)等项目(项目经学校批准且在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级别

分值

学术讲座

国家级

5分/次

省级

3分/次

市级

2分/次

校级

1分/次

社会培训

国家级

3分/次

省级

2分/次

市级

1分/次

志愿服务

1分/次

备注:社会服务考核项目如涉及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由相关职能部门给出评分依据。

(五)自身发展(10分)

自身发展项目考核工作由人事处和教学院(部)负责。

1.学历、学位提升: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计2分;获博士学历或学位计8分。

2.职称评审:晋升为初级职称计1分、中级职称计2分、副高级职称计4分、正高级职称计6分(以业务主管部门下文批准的时间为准)。

3.职业资格证书:取得与本专业紧密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考评员资格证书国培省培项目合格证书者计1分/证,累计不超过2分

4.企业进行实践锻炼且鉴定合格的,为期1个月计0.5分,为期2个月计1分;选派参加为期3个月及以上的长期进修培训的计2分。

5.遴选为校级“骨干教师、访问学者培养库”“青年教师导师库”“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库”创新创业导师库等库成员分别计0.5分遴选为与本专紧密相关的市级人才或专家库成员记2分;省级人才或专家库成员记4分。

6.“双师型”教师:认定为初级“双师型”教师计2分,认定为中级“双师型”教师计4分,认定为高级“双师型”教师计6分。

7.专职理论教师承担青年教师导师,考核合格计3分。实验老师遴选并担任青年教师导师,担任该轮导师周期内完成相应指导任务,每年均计2分。

8.遴选为校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分,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3分。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合格,计1分;省级骨干教师考核合格,计3分。遴选为校级“医卫学者”计2分。

9.遴选为自主访问学者计1分,省级访问学者计3分,国家级访问学者6分。

10.入选为市级A、B、C、D、E高层次人才分别按10分、8分、6分、4分、2分计算。市级、省级、国家级优秀专家分别按照C类、B类、A类计分。市级、省级、国家级专技人才分别按照D类、C类、B类计分。

11.遴选为国家级专业(学术)带头人,计8分,团队成员计2分。遴选为省级专业(学术)带头人,计5分,团队成员计1分。遴选为校级重点专业负责人计1分,团队成员计0.5分。年度任务考核合格的,国家级和省级团队负责人分别计4分和2 分,国家级和省级团队成员分别记 2分和1分,校级负责人计1分,团队成员计0.5 分。担任校级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记1分。

、考核方式

专职教师考核按自然年度进行,考核计分佐证材料有效时间为考核当年1月1日—12月31日。(相关职能部门对某一项材料的有效时间有具体要求的,按职能部门要求执行

考核结果: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1.专职教师考核中,参评“优秀”等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项目分值应排在教学院(部)同级别考核组40%(含)。“优秀”等次比例按个人年度考核优岗比例确定。

2.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或行政警告处分,但未达到不合格认定条件的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

3.师德师风项目考核记“0”分或教育教学项目考核记“0”分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其他说明

1.新进专职教师、三年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专职教师:参加考核不参与排名。

2.办理借调手续的专职教师:借调半年及以上到行政职能部门的专职教师参加目前所在部门所属年度考核组的考核。

3.校聘院用专职教师:考核总分由专职教师考核分值(占40%)和临床工作考核分值(占60%)之和构成。临床工作考核由直属附属医院组织,其中考核结果“优秀”的为90分,“合格”的为70分,“基本合格”为50分,“不合格”的为40分。最终,“附属医院考核分值×2”代入专职教师考核总分值参与院部和全校排名。

4.脱产攻读博士的专职教师:脱产学习期间,不参加专职教师考核。

5.目前仍属于中学系列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教师参与高校系列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专职教师的考核,其中已连续任教五年及以上的教师需在考核办法执行起的年内完成高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连续任教未达到五年的需在考核办法执行起的五年内完成高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高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则专职教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考核结果运用

(一)专职教师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根据当年度优岗指标,由各教学院(部)从专职教师考核排名前40%中推荐产生优岗人选。

专职考核结果作为教学院(部)评先评优、访学研修参评教师建设项目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流程

(一)自我考评。在学年结束时,教师应按照考核的内容与要求,填写开云登陆入口专职教师考核登记表(存业务档案),如实报告一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各方面工作情况。

(二)教学院(部)述职交流。专职教师应参加所在教学院(部)组织的考核会议,并在会上进行述职,并对专职教师进行“工作态度”项目的评分。

(三)相关职能部门对考核对象进行分类分级评分,并将结果交人事处汇总后反馈教学院部。

(四)教学院(部)综合考评。教学院(部)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评分对专职教师进行综合考评后将结果交人事处,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院部综合考评数据进行抽查、核实后将数据再次反馈院部。

(五)教学院(部)根据反馈数据完成院内排名及公示(3天),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对数据再次核实,确保数据准确、真实。无异议,将公示结果报人事处。

(六)人事处依据院部公示结果,进行校内综合排名,并将结果报党委会审定。具体分组情况:

1.专职理论教师按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及以下三个组分别排名。

2.实验教师不分职称等级统一排名。

3.参加考核不参与排名组。

(七)公布党委审定结果。

七、考核工作组织

(一)各教学院(部)成立由院(部)院长(主任)、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副院长(副主任)和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教师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专职教师考核组织工作。

(二)各教学院(部)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开云登陆入口专职教师工作态度考核指标体系》制定适合本院部的具体考核办法,并报人事处备案。

(三)由人事处牵头,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参加相应项目的考核工作。

、附则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开云登陆入口专职教师工作态度考核指标体系

2.开云登陆入口专职教师考核教育教学工作量计分办法(2024年修订稿)

3.开云登陆入口专职教师考核科研工作量计分办法(2024年修订稿)


附件1

开云登陆入口专职教师工作态度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非常好

2(含)-1.8(含)分

1.8-1.6(含)分

一般

1.6 -1.2(含)分

较差

1.2分以下

职业道德

2分)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传播先进文化,自觉抵制封建迷信、邪教和社会不正之风;不在教育、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中散布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言论;对工作不敷衍,对责任不逃避。(1分)

2.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注重自身修养,仪表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平等、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不讽刺、不歧视、不体罚学生。(1分)

 

 

 

 

纪律意识

2分)

1.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工作安排。(1分)

2.按时参加各级各类政治、业务学习、培训,严格遵守会议、培训等纪律。(1分)

 

 

 

 

敬业意识

2分)

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完成各项本职工作和交付的任务。(1分)

2.对工作质量精益求精,对工作成果追求卓越。 (1分)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非常好

3(含)-2.7(含)分

2.7-2.4(含)分

一般

2.4 -1.8(含)分

较差

1.8分以下

教学态度

3分)

1.教学态度端正,治学严谨,遵循教学规律、探索教学方法、总结教学经验。(1分)

2.备课充分,讲课熟练,主动答疑,认真批改作业。(1分)

3.教学质量成效显著。(1分)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非常好

4(含)-3.6(含)分 

3.6-3.2(含)分

一般

3.2-2.4(含)分

较差

2.4分以下

主动意识

4分)

1.积极参与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按时、按量、按质上交各类教育教学资料。(1分)

2.主动承担各级各类监考、社团指导、社会服务等工作。(1分)

3.主动参与各类竞赛、项目建设、标准制定、教材编写等工作。(1分)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非常好

1(含)-0.9(含)分

0.9-0.8(含)分

一般

0.8-0.6(含)分

较差

0.6分以下

协作意识

1分)

协作意识强,充分发挥作为团队成员的有效作用,保持与同事良好的合作关系

 

 

 

 

创新意识

1分)

勤于思考,不断提出改进意见,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合计得分

 

说明:以上各二级指标中某一项在学校检查、督查过程中出现违纪或通报批评的现象,或者某一项受到师生举报,且核查属实,则该项实行顶格扣分。各二级院(部)可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院(部)实际,细化考核内容。


附件2

 

开云登陆入口专职教师考核

教育教学工作量计分办法

2024 年修订稿)

为确保与《开云登陆入口教育教学绩效奖励办法》《开云登陆入口教育教学项目建设资助办法(2024 年修订稿)》等文件内容的适应性和匹配度,特修订《开云登陆入口专职教师考核教育教学工作量计分办法(2024 年修订稿)》。教育教学工作量分类与计分标准如下:

教学成果奖

获得政府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经学校认定后,工作量按以下标准计算:

教学成果奖

奖励等第

计分标准(分/个)

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1200/700/600

省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500/400/200/100

市(厅)级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80/60/40

校级

30/20/10

教学名师

获得政府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名师、湖湘职教名师名师工作室等荣誉称号,经学校认定后,工作量按以下标准计算:

项目级别

计分标准(分/个)

国家级

500

省级

200

市(厅)级、校级

50

三、教育教学竞赛

1.对经学校教务处审核参加或组织,在全国、省、市(学校)教学和技能竞赛(如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师生同台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团队每位教师,工作量均按以下标准计算:

奖励等第

计分标准(分/个)

国家级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00/150/120

省级

100/60/40

市(厅)级、校级

20/10/5

注: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的行业部门竞赛,获奖工作量按照低一个级别计算。

四、学生专业技能竞赛指导教师

1.对经教务处审核参加或组织(含创新创业类、思政项目类、人文艺术类竞赛、体育竞赛类等),指导学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每位指导教师(以正式下文为准),工作量按以下标准计算:

奖励等第

计分标准(分/个)

国家级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120/80/60

省级

50/30/20

市(厅)级、校级

15/10/5

2.专业技能竞赛指导老师工作量,综合如下各分项情况,取最高等第计算,不重复计算。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的行业部门竞赛,获奖工作量按照低一个级别计算。

指导老师指导多个学生参加同一竞赛不同项目(上限为两个学生),奖励按照学生获奖最高标准计算,不重复计算;

指导一个学生同时参加多个项目,奖励按照学生获奖最高标准计算,不重复计算;

指导团队综合奖励项目,团队每位教师按照最高等第计算,不重复计算。同一个项目的工作量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选择一种计算办法,不重复计算。

3.专业技能竞赛以个人总成绩获奖等第计分,不按竞赛内容分项目计分。

五、课件(如微课、教学视频等、优秀案例)竞赛对经学校教务处审核参加或组织的课件(如微课课件、教学视频等)评比获奖的教师,工作量按以下标准计算

奖励等第

计分标准(分/个)

国家级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100/60/40

省级

40/20/15

市(厅)级、校级

12/8/5

六、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

对被批准立项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作量按以下标准计算:

项目等级

计分标准(分/个)

国家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

200

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

80

校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40(重大项目80)

七、教育教改立项课题(含专业建设项目)

经学校批准,申报各级教育教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技能抽查标准与题库等教学标准建设、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按照项目立项单位文件要求或《开云登陆入口教育教学项目建设资助办法》给予配套资助,并按以下标准给予工作量:

项目资金等级

计分标准(分/个)

省级无资金

20

国家级无资金

30

10万元(含)以下

40

10万元-50万元(含)

100

50万元-100万元(含)

200

100万元-500万元(含)

400

500万元-1000万元(含)

800

1000万元以上

1600

八、教学团队

对被批准立项的教学团队,工作量按以下标准计算:

项目等级

计分标准(分/个)

国家级

400

 

200

 

50

 

九、专业建设

对被批准立项的精品课程、示范课程与专业资源库建设项目,工作量按以下标准计算:

项目名称

计分标准

(分/个)

国家级专业资源库、精品课程、示范课程

400

省级专业资源库、精品课程、示范课程、金课

200

国家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

1000

省级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

800

国家级学徒制试点专业、示范(重点)专业点

400

省级学徒制试点专业、示范(重点)专业点

200

校内重点专业建设项目

50

教材建设

对已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工作量按以下标准计算:

项目等级

计分标准(分/个)

备注

国家级规划教材立项并出版

国家级优秀教材

2分/万字(+30)

国家级规划教材以教育行政部门下文为准。第一主编按类别每本分别增加30分、20分。

省级优秀教材

正式出版教材

1分/万字(+20)

一、专业申报

专业申报立项工作量,依据当年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立项文件。工作量按以下标准计算:

 

专业类别

计分标准(分/个)

国控专业

200

非国控专业

100

十二、校级教学质量奖、优秀教案,工作量按以下标准计算

 

奖励等第

计分标准(分/个)

教学质量优秀奖

优秀

20

优秀教案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10/6/4

十三、其他

团队(集体)完成的奖项(项目),工作量分值由第一完成人/负责人根据贡献大小分配分值。

凡未列入上述内容的项目和一些新增对外申报项目,由教务处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其申报级别,参照上述类似项目标准,拟定工作量,报请校长办公会通过后确定。

以上内容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3

开云登陆入口

专职教师考核科研工作量计分办法

2024 年修订稿)

为确保与《开云登陆入口关于论文、著作、科研课题、奖励级别的认定规定(2024 年修订)》《开云登陆入口科研绩效奖励办法(2024 年修订稿)》等文件内容的适应性和匹配度,特修订《开云登陆入口专职教师考核科研工作量计分办法(2024 年修订稿)》。

一、计分项目

计分项目包括论文(含《医卫学术研究》刊载论文)、学术著作、获奖科研成果、专利和著作权、课题和研建项目、成果转化、科研团队、双高建设攻关项目和指导学生课题等项目。

二、计分原则

实施分类考核,突出对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的实际贡献,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实际效果,重视课题与研建项目的成果转化。

、计分标准

(一)论文计分标准

1.发表或全文收录/转载论文

序号

类别

  

标准(分/篇)

1

权威期刊论文

 

SCI(科学引文索引)

200

2

EI(工程索引)

200

3

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200

4

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

200

5

《新华文摘》

200

6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0

7

《求是》杂志

200

8

《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

200

9

核心

期刊

论文

CSCD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

100

10

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100

11

北大核心期刊

80

12

《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

80

13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80

14

湖南日报理论版

40

15

一般期刊论文

一般学术期刊论文

10

16

其他

《医卫学术研究》

3

2.获奖论文

序号

组织单位级别

奖励等第

标准

(分/篇)

1

国家一级学会

一等奖/二等奖/

三等奖/优秀奖

10/6/4/2

2

省级行政职能部门、

省一级学会、市(厅)级

一等奖/二等奖/

三等奖/优秀奖

6/3/2/1

3

   

一等奖/二等奖/

三等奖

5/3/1

)课题与研建项目计分标准

1.纵向课题与研建项目

  

 

标准(分/)

国家级、部级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资助项目

/一般无资助项目

500/400/300/100

省级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

200/100

一类一般资助

80

二类一般资助和无资助项目

70/60

三类一般资助和无资助项目

60/50

市厅级

一般资助/无资助

40/30

学会/协会

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及政府职能部门委托协会立项课题

30

2.校级课题与研建项目

均按30分/项的标准计算

3.横向课题

自然科学类按3分/万元到账经费、哲学与社会科学类按5分/万元到账经费的标准计算,单一项目最高不超过200分。

)学术著作计分标准

经认定的学术著作,按100/部标准计算

(四)获奖科研成果计分标准

1.自然科学类成果经认定的科学技术奖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青年科学奖,按以下标准计算

序号

级别

等级

标准(分/)

1

国家级、部级

特等奖/一等奖/

二等奖/三等奖

1200/800/700/600

2

省级

500/400/200/100

3

市(厅)级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100/80/60

4

校级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60/40/30

    备注:湖南省医学教育科技学会组织参评的湖南省医学教育科技创新奖一等奖参照市厅级一等奖予以计算,二等奖、三等奖逐级递减20分。

2.哲学与社会科学类成果经认定的社会科学类成果包括优秀科普作品按以下标准计算

序号

级别

等级

标准(分/)

1

国家级、部级

特等奖/一等奖/

二等奖/三等奖

优秀作品

800/600/500/400

2

省级

400/300/200/100

3

市(厅)级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80/60/50

4

校级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50/30/20

备注:①科研成果范围,包括获奖科研课题、专利、著作、个人(专家)以及优秀科普作品,不含各类征文奖。②同一科研成果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五)专利与著作权计分标准

1.专利

专利类别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标准(分/)

100

40

20

2.著作权

著作权类别

计算机软件作品

模型作品

其他作品著作

标准(分/)

20

10

10

成果转化计分标准

第一所有权人为开云登陆入口的成果在科技平台登记实现成果转化后,按5分/万元到账经费的标准计算,单一项目最高不超过100分。

)校科研团队计分标准

类别

完成指标

要求

团队类别

年度

标准(分/)

年度

计分

达到年度

验收指标

三年期团队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120/180/300

五年期团队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

30/60/90

/180/240

结项计分

达到最终验收指标

400

超过最终

验收指标

多晋升一个教授/多晋升一个副教授

100/50

团队科研业绩总分多1分

20

(最高不超过100)

学校双高建设攻关项目计分标准

 

标准(分/)

立项

100

结项

400

备注:包括科学研究联盟、科技创新服务团队、研发中心、服务基地和智库等团队项目。

指导校级学生课题

课题性质

标准(分/项)

A类(重点)

10

A类(一般)

8

B类(重点)

8

B类(一般)

6

四、以上内容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校党发〔2024〕36号 关于印发《开云登陆入口2024年专职教师考核办法(2024年修订稿)》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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