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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登陆入口教师实践锻炼管理规定
编辑:马小强     发布时间:2016-10-09    浏览:6068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专业教师的实践技能,构建一支实践能力强、业务素质精的 “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为规范教师实践锻炼过程的管理,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该规定。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实践锻炼与服务社会并重的原则

2.坚持教师定向、学用一致的原则

3.坚持注重实效、形式多样的原则

二、实践锻炼的对象与要求

1.承担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教师。

2.原则上利用寒暑假或教学间隙进行。所有在岗的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年龄在50周岁以下)每2年内应有不少于三个月(全脱产、可累计计算)的实践锻炼经历。

3.从医院、企业引进并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教师,进校任教后的头3年内不作实践锻炼的要求。

三、实践锻炼主要目标、类别、形式、内容及要求

参加实践锻炼应从实际出发,以教师专业定向为目标,专业对口岗位为主,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安排。

(一)主要目标:促进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实践教学水平,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教学提供需要。

(二)类别:

1.定期专业实践锻炼:学校按照“双师型”教师建设规划,教师有计划有步骤按预定时间段到合作医院、企业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实践锻炼。原则上由教学院部推荐,人事处统筹安排。

2.不定期专业实践锻炼:因教学工作时间上限制,教师无法采用全脱产方式而是利用课余或休息时间不定期到医院、企业进行专业实践锻炼的形式。原则上教学院部自主联系,到人事处备案。

(三)形式:到医院(企业)考察观摩、接受医院(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医院临床一线、企业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参与医院的临床案例分析和临床诊疗技术创新或参与企业的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

(四)内容:重点了解和掌握医院临床诊疗(企业)的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以及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等,学习所教专业在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标准等。

(五)要求

1.教师选择实践锻炼的医院、企业中岗位性质应与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院部专业建设相一致。

2.专业教师参与企业、临床实践锻炼的地点应就近选择,原则上应在长株潭地区的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大中型国有企业,区域内行业龙头或骨干企业等管理规范的单位中进行;教师自主联系的专业实践锻炼的项目,需将自联方案报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四、实践锻炼申报工作程序

(一)年度审批计划

每年十二月底前,各教学院部按实践要求,上报下一年度教师参加实践锻炼计划,人事处根据各教学院部上报情况,结合学校“双师型”教师培训目标,审定参加实践锻炼教师名单,并反馈至各教学院部。

(二)列入当年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的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由教师本人向本人归属的教学院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开云登陆入口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

2.教学院部负责人签署意见。

3.人事处审查:根据教学院部提交的审批表,提出初步意见提请分管校领导批示。

五、实践锻炼管理

(一)管理方式

对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实行学校、教学院部两级管理。人事处负责实践锻炼教师的审核、实践考勤抽查、考核的组织和有关待遇的落实工作;各教学院部负责实践教师的选派、实践考勤检查、实践效果验收等具体工作;人事处与教学院部共同完成实践教师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1.教师在实践锻炼期间,必须服从实践所在单位的安排和管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得到实践所在单位和学校的双重批准。凡事先未请假,学校督查考核组或教学院部在抽查时(电话或实地检查),发现缺岗一次则扣除实践锻炼补贴的10%,缺岗两次则扣除实践锻炼补贴的20%,一个月内出现三次缺岗现象则视同本次实践考核不合格,不给予任何实践锻炼补贴。

2.对于虚报教师实践锻炼时间(经历),一经查实,不承认其实践锻炼经历,扣除已享受的相关待遇,并取消近两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的资格。

3.因实践教师主观原因导致考核不合格的,要求其返还因实践锻炼发生的各种费用,同时不发放相关补助。

4.教师在实践锻炼结束后,须向人事处提交《开云登陆入口教师参加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附上相应材料(实践工作周记及计划完成情况报告)。并在一定范围进行“专题汇报”(返校后一个月内完成)。实践单位和教学院部对教师实践锻炼情况形成考核意见,报人事处综合评定考核情况并备案。没有按时完成任务则酌情扣除一定的实践锻炼费用。

5.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断实践锻炼的教师须经所属教学院部批准,报人事处审批。

六、实践锻炼的经费报销

1.为了督促教师更好地完成实践锻炼任务,相关实践费用均先由个人垫付,待完成实践锻炼任务后,持缴费发票或合格证书、结业证书原件等资料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2.报销及补贴标准:由学校审批选派的教师实践锻炼经过考核合格后,按实报销因实践锻炼产生的相关费用(带教费、材料耗损费等);住宿补贴和进修补贴参照以下标准执行:省外标准:进修补贴1500/ /月、住宿800//月;省内标准:进修补贴 1200//月、住宿500//月;市内标准:进修补贴900//月;实践锻炼时间大于30天且小于45天的按一个半月的标准发放补贴标准(其它以此类推)。交通费原则上报销一次往返路费(本市除外)。

3.实践锻炼期间享受的有关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

七、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开云登陆入口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

      2.开云登陆入口教师参加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

      3.开云登陆入口教师参加实践锻炼工作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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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7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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