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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职院学工[2015]15号: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国家中职免学费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2 | 编稿:汪石果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省市系列资助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春季国家中职免学费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刘小波

组 长:左泽文

    成 员:汪石果  成 强  谭  进  廖湘波

齐  宇  敖彩民  朱松林  常红春
   
二级学院、班级分别成立由5-7、7-10人组成的评议组。

二、资助政策

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中职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200元。中职免学费资金由学院委托中国建设银行发放。

学生在校期间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记过及以上处分),报同级资助管理机构批准后,取消其中职免学费资助资格。

三、评审对象

1、2012、2013、2014级全日制在籍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农村(含县镇)学生,经认定可享受中职免学费;

2、2012、2013、2014级全日制在籍在校非涉农专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定比例评定。

3、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具体名额分配如下表:

单  位

非涉农专业

(农村县镇)

非涉农专业

(城  市)

涉农专业

总名额

基数

名额

基数

名额

基数

名额

医 学 院

1857

1857

110

40

0

0

1897

护理本部

384

384

66

10

0

0

394

医技学院

320

320

56

15

0

0

335

生物科技

0

0

0

0

89

89

89

总  计

2561

2561

232

65

89

89

2715

四、日程安排

3月11-13日:学生申请,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组推荐。

3月14-19日: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组织系部评议组审核班级推荐材料,并将《国家中职免学费申请表》、《国家中职免学费汇总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低保证、残疾证等需用A4纸复印)等一式1份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月20-26日:学生工作处复审,学院组织评审并公示。

3月27日:报送湘潭市教育局审批。

五、工作要求

1、坚持全程公开、公平、公正评审。

2、严格落实推荐评选的相关程序。

3、如实填报、规范汇总评审材料。

4、按时完成评审,及时上报材料。

 

附件:1、二级学院评议组成员呈报表

2班级评议组成员呈报表

3、国家中职免学费申请表

4、国家中职免学费受助学生汇总表

潭职院学工[2015]15号: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国家中职免学费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学生工作处(部)
                          
二○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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