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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评选的通知
编辑:谭怀忠     发布时间:2023-12-12    浏览:1439

校属各分工会:

2023年,校工会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四项职能,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为树立榜样、弘扬先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增强会员的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工会干部和广大会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1.评选“优秀工会干部”8名,其中校工会2名,其他分工会各评选1名;

2.评选“工会积极分子”53名,按每个分工会会员总人数的10%进行评选(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工会干部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

2)热爱工会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能圆满完成工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3)密切联系教职工,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主动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善于和敢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原则,不谋私利,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实事求是,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受到工会会员的信赖和拥护。

2.工会积极分子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业务过硬,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能圆满完成本职工作;

2)热爱工会工作,关心工会建设,积极带头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热心为教职工服务,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能完成上级工会和本单位工会交给的工作任务;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的名额进行评选和推荐,以此推动工会工作更好地开展;

2.各分工会将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经审核、签字后,上报至校工会;

3.所有推荐和评定名单,由校工会审核,报校党委审定后公布。

四.评选时间:

各分工会认真组织评优工作,填写好《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推荐表,并于20231215日前将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报校工会。(电话:58519006,电子邮箱:915143066@qq.com)

五.奖励办法

被评选上的先进个人,校工会将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200/人)。

附件:

1.2023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2.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

3.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开云登陆入口工会委员会

 20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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