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开云登陆入口 > 质管办 >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专题网 > 专家指导
陈寿根:以教学诊改推动转型发展
2019-02-28 09:58 | 编稿:郭劲松 

     近年来,笔者所在的学校以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推动转型,通过推进“二元同构、三层递进”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实施标准与目标引领、诊断与改进纠偏、制度与文化激励的全面质量管理,变质量生产和管理的盲目实践为科学行动、事后审计为事中完善、要我质量为我要质量,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

 

标准规范过程,目标保障绩效

       标准是为获得最佳工作秩序和成效,基于科学、技术和经验制定并要求师生共同遵守的过程规范;目标是为统一意志、积聚力量,基于战略规划设计、期望师生创造的工作业绩。质量是“生产”出来的、形成在工作过程中,以标准规制过程、增强过程科学性,是高等教育质量管理的基本信条;绩效表征学校能力和水平,是学校获得更多资源、师生实现更好发展的条件,追求绩效是新公共治理视阈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为实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面向二级学院和教学部,学校设计了专业建设、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财务与资产管理等四项标准;面向党政管理部门、教育辅助单位,学校组织编制了包括部门概况、资源管理、管理制度、服务规范、管理与服务自我诊改等内容的《质量手册》。每年年初,学校依据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年度绩效目标,落实党政职能部门、教育辅助单位的目标责任,明确实现目标的时间节点。党政职能部门将目标分解到二级学院和教学部,二级学院、教学部进一步将目标分配到教研室及其教师,从而形成上下贯通、责任明确、时间明了的目标链,实现了工作的有的放矢。

诊断发现偏差,改进消除缺陷

       诊断是质量生产者、管理者检视标准执行和目标达成,发现问题、分析成因,寻找解决问题方法的过程;改进是质量生产者、管理者纠正偏离标准行为、排除目标实现障碍的过程。师生的态度、知识和技能决定标准的落实和目标的实现,不同价值观的师生追随标准与目标的自觉性不同,不同知识水平的师生理解标准与目标的准确性不同,不同专业技能的师生执行标准与目标的效果不同,偏离标准与目标在所难免,合理选择是实施诊断、发现问题,将工作纳入正确的轨道。

       为此,学校党委就诊改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领导、目标任务、责任主体、方法程序、结论应用和工作纪律作出相关规定。院长落实党委决定,围绕标准落实,制定专业建设、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财务与资产管理、《质量手册》执行等五个实施办法,明确诊断的内容、主体、程序、方法以及诊断结果的处理(改进、问责、经验推广);围绕绩效管理,制定目标管理,服务对象(教师、在校生、实习生、毕业生、用人单位)“满意度”测评,改革创新、突出贡献、重大事故认定等三个实施办法。同时,升级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化从源头采集信息,依托大数据、数据挖掘、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常态化发现分析工作中的问题,确保质量决策建立在充分的信息之上;建立诊改专家库,邀请校外专家实施重要工作诊断,增强诊改工作科学性和权威性;健全“元诊改”制度,由质量管理办公室对诊改工作本身实施诊改,发现诊改工作本身存在的问题,指导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工作,提高诊改工作的信度和效度。

制度强化意识,文化涵养自觉

       研究表明,组织的绩效是成员能力及其受激励程度的函数,激励对提升组织绩效至关重要。没有激励,一个人的能力只能发挥20%—30%,如若施予激励,则可发挥到80%—90%,激励首先要加强组织成员的心理保健,在此基础上的物质刺激、精神鼓励方能产生激励成效。

       为此,学校厘清党委、院长、学术委员会、教代会及其执委会、办学理事会职权,实施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建立章程审查、专家论证、法定机构审定制度制定程序,确保制度规则合理性、程序公正性;健全制度执行规范,实施管理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强化制度执行严肃性;吸纳教代会代表列席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进入诊改工作小组,推进民主决策和管理;加强院务公开,保障师生知情权,建立权益救济体制机制,保护师生合法权益;创新沟通机制及平台,推动领导与群众、教师与学生的思想和感情交流。

       同时,修订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教师绩效评价及奖惩、二级单位(部门)工作考核及奖惩、先进评选与表彰、重大成果奖励等实施办法,党员民主评议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与任用规程等制度,将岗位聘任、职称与职级晋升、绩效工资发放、评先评优、成果奖励、党员评议、干部选拔任用等,与教师在质量保证中的表现结合起来,不断强化教师的质量意识。此外,还通过环境宣传、新媒体传播、会议宣贯、专题讨论、名师说法等,树立师生正确的质量本质观、价值观、主体观、生成观和管理观,并培育执行标准讲自律、追随目标讲自强、诊断问题讲自发、改进问题讲自愿的质量文化。

 作者陈寿根,系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副院长

来源:中国教育报